案件参数
起诉时间:2024/10/22
案件号:24-cv-10888
原告品牌:Fall Out Boy 打倒男孩乐队
品牌方:Fall Out Boy, Inc.
律所:TME Law, P.C
起诉地:美国伊利诺伊州
注册商标
原告 Fall Out Boy 成立于 2001 年,由主唱兼吉他手 Patrick Stump、主音吉他手 Joe Trohman、贝斯手 Peter Wentz 和鼓手 Andy Hurley 组成。2003 年,Fall Out Boy 凭借首张专辑 Take This To Your Grave 在地下音乐界大获成功。凭借强大的粉丝群,原告营销和销售各种 Fall Out Boy 品牌产品,包括带有原告商标的服装、帽子、贴纸、横幅、装饰品和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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